“動人心者,莫先乎情”。教師激勵在本質上是在學校管理中對教師情緒和情感力量的激發和維持。人是一種蘊藏著無限可能性的存在。這就為成功的管理留下了發揮作用的空間。教師激勵就是將教師個體的潛在能量激發出來,啟動教師的進取心和奮鬥精神,使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展示自我飽滿的精神風貌並實現自我價值。在日常的學校管理中,人們往往注重的是外顯行為的規範和要求以及事後的獎勵和懲罰,而忽視了內在的情感力量的調動,忽視了精神啟動機製在管理中的價值,這樣往往會造成管理的滯後性和被動性,從而也就造成了人才的浪費和管理的低效。因此,對於教師激勵的重視和科學運用在教師管理中具有重要意義。
(一)教師激勵概述
法國古典管理學家亨利·法約爾(Herri Fayol)指出:“激勵是管理的核心。”對於學校管理而言,教師管理的本質就是對教師進行有計劃、連續持久地激發和鼓勵,使教師不斷發揮潛能與主動性,進而實現學校的育人目標也實現教師個體的人生價值。
1.激勵的內涵
人們對激勵內涵的理解是一個逐漸變化的過程,這一變化過程反映出人們對人類自身的認識在不斷深化,對管理本質的理解不斷清晰。在科學管理理論盛行時期,人們普遍認為激勵是“A使B做A希望B做的事”。這種認識,包含著一種濃厚的強製色彩和役使性質。隨著管理心理學和組織行為學等學科的發展,人們對激勵的理解越來越具有了主體色彩,被激勵者的反應引起了人們足夠的重視。麥格雷戈(Mc Gregor)認為:“激勵就是利用情緒的力量。”[1]而麥格金森認為:“激勵就是引導有各自需要和個性的個體或群體,為實現組織的目標而工作,同時也要達到他們自己的目標。”[2]從這些對激勵的定義可以發現,激勵與個體內在的需要有關,並且個體內在的需要構成了激勵的起點,而組織的目標構成了激勵的牽引力量,是激勵的終極指向。在需要和目標之間的過程就是管理者努力的空間,是需要管理者進行設計的一係列製度、方式、途徑等過程性因素,這些因素通過滿足需要,進而引發行為並實現目標。這裏需要指出的是在學校管理實踐中需要具體分析需要到底是什麽?所要實現的目標是誰的目標?是組織的目標,還是教師個體的目標,兩個目標之間的一致性如何?什麽樣的激勵手段是適合的並且是最有效的?這些就涉及將對激勵的理解具體化為管理實踐中的激勵機製和方式,進而形成實際的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