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人力資源密集型的組織,教師是知識型員工中的一類,有著獨特的個性和品質,所從事的工作是教書育人。教師的勞動,其過程複雜,考核複雜,成果複雜。因此,教師的績效管理要依據教師的工作特點來進行,才可能有效、高效,才能實現教師與學校的共同發展,最終實現學校與教師的雙贏局麵。
(一)教師績效管理的政策表述
2008年12月31日公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了績效考核的基本要求、主要內容、有效方法及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該意見表示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義務教育學校率先實施績效工資,這是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尊師重教的具體行動,對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09年9月2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會議指出,實施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在規範津貼補貼的同時實施績效工資,逐步形成合理的績效工資水平決定機製、完善的分配激勵機製和健全的分配宏觀調控機製,對於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積極性,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分三步展開:第一步就是2009年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同月,中共教育部黨組在《關於深入學習貫徹劉延東國務委員重要講話精神的通知》中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教師的培養培訓,繼續深化教師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製度,創新教師補充機製,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以促進學校科學發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