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校管理學

一、學校儀式和典禮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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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儀式和典禮是一個複合概念,其概念內涵的理解與“學校”和“儀式”、“典禮”都有關,但它又不是一個簡單的組合概念,不是“學校”概念與“儀式”、“典禮”概念的簡單相加,儀式和典禮的內涵在學校管理領域得到了進一步延伸。

1.儀式的概念解讀

“儀式”一詞作為一個專門性詞語出現在19世紀。在人類學研究視野和意義範疇內,儀式首先被限定在人類的“社會行為”這一基本表述之上。[1]關於儀式的界定有很多,這裏列舉當中幾個關鍵人物及其主要觀點。

利奇(Leach. E. R)所謂的“儀式”,是廣義用法,認為言語(禱詞、咒語、聖歌)與手勢和使用器物一樣,都具有儀式的價值。儀式包括各種各樣的行為,從日常問候的禮節到宗教活動中的隆重儀式,都可稱其為儀式。特納(Turner. V. W)則相對地縮小了“儀式”的範圍,認為儀式專指那些隨著社會變遷,具有典禮的形式並發生於確定特殊的社會分層。塗爾幹(Durkheim. E)將儀式視作社會生活的實踐過程,處於“神聖—世俗”二元體係中神聖的一極。格爾茲(Geertz. C)也認為,儀式是一種聖化了的行動,儀式使人們堅信“宗教觀念是真實的”。借助於儀式的象征作用,生存世界與想象的世界得以融合,變為同一個世界。[2]

2.典禮的概念解讀

特納對“儀式”與“典禮”做出區分,認為“儀式”更適合表示與社會過渡相關聯的宗教行為,而“典禮”更適合表示與社會狀態相關聯的宗教行為。儀式是轉變性的,典禮則是確認性的。格雷姆斯(Grimcs)在其《儀式研究的起點》中,根據儀式的實際用途,將儀式劃分為六種:儀式化、禮儀、典禮、巫術、禮拜和慶典。典禮作為儀式的一種,指的是大型群體的政治性互動,其典型特征是群體間的、政治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