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這樣解釋“愛”的含義:愛自己的孩子是人,愛別人的孩子是神。然而,教師的愛卻不能有選擇。無論是自己的孩子還是別人的孩子,無論是人還是神,都必須盡自己的一份責任。在所有的職業中,唯獨教師的愛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唯獨教育無法用金錢進行等量交換。
我是人,一個普普通通的自然人,有家庭,有孩子,有親情,有愛情。教師唯有成為自然人,成為一個精神和生活都豐富的人,才能帶出積極向上的班級,教出有生命活力的學生。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告訴老師們:要想成為好老師,首先要教好自己的孩子,創造一個幸福的家庭;成為好父母、好兒女、好朋友;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幸福的社會人,才有能力教好別人的孩子。自己都不幸福,給別人帶來幸福豈不是一句空話?
在一次周五的教師會議結束時,老師們問我周末還有什麽工作要做。當我告訴他們,周末的工作就是回家給孩子、給家人用心做出一頓味道可口的飯菜,培養孩子豐富的味覺時,老師們大聲歡呼,一片唏噓。可見,這件本該習以為常的事情,卻很少有老師去做。吃飯要麽簡單對付,要麽“安享”老人的手藝。老師如果隻會站講台,絕不是一個好老師。好老師還應該“上得廳堂,下得廚房”。
因此,無數次的教師培訓、家長會議,我常常首先分享如何教好自己的孩子,做個幸福媽媽。
我的女兒2006年1月降生於廣州。我和丈夫不謀而合地想到唐代詩人王維《相思》中的詩句:“紅豆生南國。”於是女兒的昵稱就那麽自然地叫成“豆豆”了。為了再給女兒起一個表達幸福和美好祝願的名字,我和丈夫閱讀了《地藏經》《易經》,反複研讀起名方麵的書籍數十本。後來,很多老師向我借閱,還讓我們幫著給他們的孩子起名字。我們給女兒取名為杜宛鴻。女兒上了小學之後,每年的生日,我都會用她的名字寫一首藏頭詩,讓她知道這個名字蘊含著多麽豐富的含義,承載著多少幸福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