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課程信念是保障課程有效實施的一個重要條件,為了課程改革的成功,必須有效改變與發展教師的課程信念。
(一)教師課程信念的定義
“信念”有多種界定。有人認為,信念是人們對某一事件信以為真的態度,一般通過省思而形成。也有學者指出,信念是認知、情感和行為等要素的複合體,是由知識、情感及行動而促成的。[15]盡管界定信念的角度及術語不同,但人們基本認同,信念是一種堅定的態度,這種態度對人的行為起指導作用。
教師的課程信念是開展課程行動的內心向導,是教師課程行為的隱性導引,教師的課程行為是內在信念的外化過程。
(二)教師課程信念的特點
教師的課程信念
教師的課程信念是指教師基於個人特質及經驗、價值觀、專業背景與外在環境的互動,對課程概念、課程性質、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組織、課程評價、教師角色、師生互動、學校和社會環境等,所秉持的一種信以為真的心理傾向。
教師的課程信念,主要具有文化性、固著性和獨特性等特點。[16](1)文化性。即教師課程信念的形成,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是教師在實際的課程實踐(如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形成的。教師在學生時期所獲取的經驗,對其課程信念的形成影響很大。(2)固著性。教師早期的課程信念逐漸聯合而成的信念係統,很難改變,而且越早形成的課程信念越不容易改變,這就是課程信念的固著性。當其受到異質的課程信念衝擊時,不易產生改變。但是,固著性並非意味著課程信念的不可改變性,課程信念也會隨著教師思想的發展、經驗的增長及所在環境的變遷而改變。(3)獨特性。教師個體的自我特質及社會經曆等的不同,決定了其課程信念存在一定的差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