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本課程內容的構成要素
學習目標
知道校本課程內容的核心要素,理解校本課程內容組織的含義及基本方法。
由於校本課程存在不同的類型,各類型課程的內容及其具體要素就有所不同。有學者指出,課程內容應該包括五種基本要素,即認知性知識或經驗要素、道德性知識或經驗要素、審美性知識或經驗要素、健身性知識或經驗要素、勞動技術性知識或經驗要素[24]。有學者將課程內容的構成要素分為三個維度,每個維度之下又細分為具體的子要素:一是科學知識結構,涉及若幹個領域的知識;二是社會生活經驗結構,涉及關於活動方法方式的經驗、關於創造性活動的經驗、關於情感與態度的經驗等;三是學習活動結構,分為與學科相聯係的學習活動和與校內外活動相聯係的學習活動[25]。另有研究指出,課程要素即課程的基本構成,大致包括概念、原理、技能、方法、價值觀等[26]。如加涅(Gagne)提出的五類學習結果,就是有關課程與教學內容的思考。他認為理智技能、認知策略、言語信息、動作技能、態度是學生通過課程與教學應該習得的能力,這也是課程與教學設計要考慮的問題。他認為,理智技能是指能使學生運用概念符號與環境相互作用的能力;認知策略是學生用來指導自己注意、學習、記憶和思維的能力;言語信息即人類千百年積累下來的知識;動作技能即動手操作的程序方式;態度是一種影響和調節一個人行動的內部狀態[27]。而這些學習結果與課程內容的選取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不同學者劃分課程內容要素的依據和方法是不同的,有從類別上作較為粗略的劃分,有從內部構成上作較為具體的劃分。借鑒已有研究成果,為簡化頭緒,我們僅對學科課程、活動課程、潛在課程的內部構成要素來加以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