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名言
教師在過大的工作壓力之下,不得不依賴教科書。教科書除服務於課程與教學外,同時反映了教師與課程的整個龐大文化、政治、經濟權力等結構。
——艾波
加拿大是屬於地方分權的國家,由10個省與兩個領地組成。加拿大政府對於學校課程發展與決定,並未采取幹涉的立場,僅通過教育行政係統以經費補助的方式,提供學校課程發展方麵的協助,主要的教育事務交由省和領地自行管理,具有地方分權的色彩[35]。加拿大的校本課程發展,多年來一直處於被動的情形,相關文獻指出,其課程發展與實施需要更多的支持與努力。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拿大的校本課程開發,在教育政策方麵並沒有給予直接的支持,加上聯邦政府並未製定任何的法規,鼓勵地方學校發展校本課程。在缺乏經費與鼓勵政策的情況下,學校的發展空間仍然不大(Young,1985)[36],僅有一些地區學校依據自己的需要,結合地方的教育資源,進行個別性的校本課程開發,整體性課程發展,仍需要一段時間。因此,加拿大的校本課程發展,一直處於被動的發展之下,學校如果需要發展校本課程,必須配合省與領地教育部門的教育政策與課程政策。
(二)優化中央主導式課程開發模式
加拿大的校本課程發展,必須在省允許的範圍之內實施,而且發展出來的校本課程方案必須經過教育部審核,才能進行校本開發。此種以中央主導方式的課程發展模式,無法配合地方的特性、響應地方的需求,此為加拿大校本課程發展最受批評的地方,需要進一步優化。
(三)加大課程開發自主性
加拿大的校本課程開發,必須配合國家的教育政策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因此,學校在校本課程自主方麵,可以發揮的彈性空間有限。校本課程開發必須在完成課程設計之後,將課程發展方案送到中央單位審核,通過課程審核之後才能正式實施。因此,有必要拓展學校自主課程開發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