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本課程開發

一、學習共同體概述

字體:16+-

“共同體”(community)最初是一個社會學概念,源於德國學者滕尼斯(Tonnies)於1887年在《共同體與社會》一書中采用的德文“gemeinschaft”,原義指共同的生活。其核心是“忠誠的關係”和“穩定的社會結構”。滕尼斯發現個人在共同體中會形成更強有力的、結合更緊密的關係。當代意義上的共同體,是指由有限數量的人組成的社會群體,其中的成員“在同一種社會關係中形成自己的信念和價值觀,以某種群體的活動顯示其存在”[27]。即當一群人相互交往,相處時間較長,並形成了一套共有的習慣和習俗,互相依賴共同完成某些目的,就構成了共同體。

20世紀90年代,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The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前主席博耶(Boyer),提出了將基礎學校建設成為學習共同體的構想。[28]自此,“學習共同體”(learning community)的概念在教育界開始興起。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對其有不同的界定,但有學者研究發現:凡是以社會協商的方法建構知識的團體都可稱為“學習共同體”。學習共同體既是一種學習者群體,也是一個係統的學習環境。對於一個學習共同體的成員而言,其周圍的成員及其共同的實踐活動、共同的話語、共同的工具資源等,就構成了一個學習的環境。在這樣的學習環境中,學習者麵對一個真實或虛擬真實的、富有挑戰性的任務,有機會獲得來自環境的給予,包括教師、同伴、甚至校外專家的幫助和支持,有機會通過適應性的學習方式(包括模仿、接受、自主探究等)達成重要的學習目標,也有機會通過支持他人的學習而逐步形成自己主體的身份,從而促進個人智慧和自我的健康成長。[29]

聖吉(Senge)在《第五項修煉》一書中提出了建設學習型組織的五項技術,即係統思考(systems thinking)、自我超越(personal mastery)、心智模式(mental models)、共同願景(shared vision)和團隊學習(team learning)。[30]在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教師組建成的學習共同體,主要有以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