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三、全麵的課程實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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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教師的課程實施能力直接影響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的效果,製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功能的發揮,並最終影響學生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因此,要使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得以順利實施、充分體現其價值,指導教師必須具備全麵的課程實施能力。

(一)課程開發能力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雖由國家統一設置,但主要還是由地方特別是學校來具體開發和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指導教師要有課程意識。教師不僅是課程實施的主體,更是課程的創造者和開發者。教師要以獨特的眼光去理解和體驗課程,從學生出發,根據學生發展的要求,選擇課程內容,變革學習方式。教師要在掌握課程理論的基礎上,對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目標確定的依據、內容的組織、活動方案的設計與編寫、實施方式的要求和評價標準等有清晰的了解。此外,教師還要善於開發和利用課程資源,挖掘資源中的教育教學價值。

(二)教學設計能力

以往,學科教師可以完全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和教科書的內容設計教學或編寫教案。然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並沒有現成的、適合於所有學校和班級的教學參考書、教科書和教學大綱。因此,這就要求指導教師自行設計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教學方案,並根據各自的方案進行有特色的教學活動。這對指導教師來說是一種新的嚐試,它要求指導教師必須具備教學設計的能力。

傳統的教學設計思想以行為主義為理論基礎,這種線性的教學設計思想或模式過於僵化和呆板。現代教學設計模式則注重彈性、動態和互動,強調由“教學設計”轉向“學習環境設計”,學習環境必須是真實和互動的。這種教學設計模式可以用如下程序來描述:

(1)設定共同主題、製訂具體的課題和畫出這些課題的關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