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五、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的實施

字體:16+-

(一)基本原則

1.親曆性原則

教師應利用各種物質條件、精神條件,通過多種途徑為學生提供實踐情境,改變學生單一的學習方式,拓寬學習的空間,讓學生走出課堂,置身於廣闊的大自然和豐富的社會生活中去親自接觸和感知各種人和事,使他們通過親身經曆、實際操作與活動來獲得探究問題、與人交往的能力以及正確的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2.自主性原則

學校應根據本課程的目標和特點自主選擇教學內容和活動場所,自創組織形式和教學方法,學校既是課程的執行者,更是課程的開發者和設計者。學校要關注學生的主體意識,讓學生有更多機會自己去活動,體驗乃至創造,使其享受探究的樂趣、活動的愉悅、服務的充實,獲得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生存體驗。

3.協同性原則

由於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的開放性,課程實施既要求學校各學科教師共同協作,又要求學校教師與社會各界人員(如家長、社會有關機構的工作人員等)相互配合,學校、家庭和社會形成合力、協同完成教學任務。學校應善於協調各方人員的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共同發揮作用。

4.整合性原則

教師要注重幫助學生形成對自然、社會、自我之內在聯係的整體認識,發展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

(二)活動設計與課程實施的具體要求

(1)設計與實施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時,應考慮提供充分的活動自由和活動空間,以及各種有利於學生自主參與活動的條件,充分發揮學生的自主性,鼓勵學生參與設計並互相交流、評價設計方案。

(2)根據小學生的年齡和心理特點等實際情況來設計相應的活動。

(3)根據課程內容主題、課程資源的不同特點與學校現有的條件選擇適當的活動方式,盡量采用參觀、訪問、調查、實驗、測量、采訪、宣傳、郊遊、野營、義務勞動、公益服務等方式。設計出來的活動應力求生動活潑、豐富多樣,以引起學生的興趣,豐富學生的感性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