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響研究性學習實施的因素
研究性學習對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在我國,從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來看,除極少數省市的一些學校之外,研究性學習還未有效地開展起來。其影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人才培養方式
眾所周知,我國人才培養基本上是一種“應試教育”的培養模式。“應試教育”就是一種以升學為目的,以學生的考試分數為評價教育質量的標準的教育。“應試教育”以統編教材為中心,強調書本知識的學習,教師向學生傳授知識,學生被動接受書本知識。這種教學極易造成教師“滿堂灌”的“填鴨式”教學,學生很少參與教學過程,主體性得不到發揮。學生很少去思考教師所講的內容,以記住教學的內容為目的,考試也是以檢查學生對知識掌握的數量為標準,掌握的知識多,考試成績好,學生的水平也就高,而對學生的創造力和實踐能力則很少去關注。有些教師因我國學生考試的分數高就自豪地宣稱,我國的基礎教育是世界上一流的,實際情況真是如此嗎?
由於我國的教育在人才的培養上過分強調“知識的學習”、“知識的擁有”,從而引起教師和學生對“分數”的過分重視和追求,而對人才的重要特征——創造性,沒有給予實質性的重視。“發現式教學”、“研究性學習”被一些老師認為是費神費力,浪費時間,是“不經濟”的學習,不情願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
2.教學質量評價標準
用什麽樣的標準來評價教學質量,它直接影響教學的內容和方法。長期以來,盡管我們的教學質量評價標準從理論上講是全麵的、科學的,從知識、技能、智力、能力等各方麵都作了要求,但在實際的評價中,常常偏向於對知識、技能的檢查,把它們當作“硬指標”,用學生的考試分數作為評價的標準,而對能力的評價缺乏具體明確的標準,常常把它當作“軟指標”,這就造成了重知識的學習、輕能力的培養的傾向。這也是我國學生考試成績好,而研究、創新能力差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