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三、小組組建階段的教師指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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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提倡小學生開展合作學習,針對比較複雜的,學生個人無法單獨完成的綜合實踐活動課題或項目,教師應指導小學生進行小組合作。小組的組織和建設是開展合作學習的前提和基礎,其質量直接影響到合作學習的效果。在進行合作學習時,很多教師往往忽視對合作學習小組的劃分、組織和建設,而多采用原有的傳統分組方式。一個傳統小組並非隻要貼上合作的標簽就可以成為合作學習小組。傳統分組雖有利於教師對課堂和學生的控製,但卻往往無法滿足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過程中的交往學習需要,因而難以滿足有效合作學習的要求。因此,要想有效實施合作學習,首先要科學合理地劃分合作學習小組,並引導學生進行小組建設。

(一)小組劃分環節的教師指導

在小組劃分環節,教師要在確定小組規模、如何進行分組和選定小組組長等方麵加強指導,特別是如何確定小組規模方麵,要防止可能會出現一個小組內人數過多或過少的情況,教師應進行適當調整,考慮小學生的自身特點。一方麵,小學綜合實踐活動的開展往往需要學生走出校園,進入社會,展開廣泛的社會調查和參觀訪問,而小學生的獨立活動能力又較弱,需要有人陪同和監督。另一方麵,由於小學教師數量有限,出於安全考慮,如果人數過多會帶來很多困難,所以應適當限製小組人數[17]。

1.確定小組規模的指導

在小學綜合實踐活動中,應該說小組的規模並沒有絕對固定的標準,教師指導學生分組時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學生的交往技能。如果學生的交往技能水平較高,小組規模可適當擴大;而當學生交往不夠密切時,小組規模就要有所減小。

(2)小組活動的時間。如果小組活動的時間較多,小組規模可以擴大,反之則要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