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根本出發點是滿足學生發展的內在需要,促進學生的全麵發展,因此,衡量綜合實踐活動實施效果的一個重要指標,便是對學生的發展水平進行綜合評價,如何開展學生評價是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實施課程評價的核心和關鍵。
(一)學生評價的內容指標
一般認為,對學生的評價應該綜合考慮學生知識和技能的獲得情況,學生在活動中的過程、方法,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等方麵的發展情況。由此,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學生的評價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項:
1.學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態度,既指學習態度,也指勞動態度
考查學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態度,可以著重觀察記錄學生參與綜合實踐活動的時間長短、次數多少、認真投入程度即遵守紀律、團結互助、愛惜勞動成果等行為表現。學生參加活動是否認真投入,還可以通過考察其參加每次課題活動、完成資料積累和分析處理工作是否主動積極,在小組及班級活動中是否能夠認真傾聽同學的觀點和意見,是否樂於幫助同學,是否對班級和小組的活動作出過積極貢獻等具體指標進行衡量。
2.學生感性經驗和精神生活的獲得
即考察判斷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對自然、對社會、對他人及自我的整體認識、體驗及感悟有沒有得到提高,有沒有逐步形成了良好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
3.學生的合作精神和生活能力的提高變化
即考察和判斷學生通過與自然、與社會、與他人、與自我的接觸和反思,有沒有學會怎樣跟同伴和他人進行交往與合作,通過進行研究、服務、設計、製作等各種實踐性活動,其收集查閱整理資料、操作工具、技術操作運用及交往與表達等方麵技能有沒有得到提高,運用各種方法和技能服務及改善生活的能力有沒有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