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三、對綜合實踐活動方案目標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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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標設計是綜合實踐活動過程開展的首要環節,學生在設計方案時必須在老師的指導下,依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總目標和學段目標確定具體的活動課題目標。因此,開展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設計的評價,重要內容之一便是評價目標設計是否全麵、恰當、明確和具體。評價的具體指標如下:

(一)目標是否全麵

綜合實踐活動目標設計要求要體現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這三個維度的目標,或是行為目標、體驗性目標和生成性目標這三級目標。雖然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目標的具體表達方式多種多樣,如有總括式、列點式及分層式等表述形式,但無論學生采用哪種表達形式,都應該要包含知識、技能和情感,或是行為、體驗及生成三個方麵的內容。

(二)目標是否具有針對性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具體目標是針對某個活動主題或項目而言的,要求能夠對學生開展與主題相關的活動產生切實的導向、指引作用。因此,活動主題目標必須針對具體活動主題或活動項目量身進行打造。這就要求學生在進行活動主題目標設計時立足自己的活動主題或項目,把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總目標和學段目標從知識、技能和情感三個方麵進行細化。具體來說,就是要把目標設計定位在體現知識、技能和情感三個維度,同時根據3~6年級的不同的水平層次,選取合適的行為動詞,如說出、知道、了解、認識、熟悉、模仿、嚐試、會、能、學會、感受、參與、經曆、體驗、關注等,對三維目標進行符合自身身心發展特點的描述。

(三)目標是否具有可測性

綜合實踐活動目標除了具有引導活動有條不紊開展的作用外,還是考察某一具體活動所產生的實際效果的重要依據。因此,主題活動目標還應該具備對活動結果的檢測功能。為此,學生針對活動主題或項目進行目標描述時,還必須對該活動或項目結束後自己在知識、技能、能力、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麵可能產生的係列變化做具體說明,以便能夠通過前後比照測量出活動的實際成效。為此,學生的活動目標設計要盡量具體、明確,切忌空洞、空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