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實踐活動的目標設計包括以下幾個過程:首先,對照指導綱要,考察活動範圍,看活動屬於自然領域、社會領域,還是自我這一領域;其次,考慮活動的範圍,即是指定領域還是非指定領域,是指定領域中的哪一個領域;然後分析活動的主體;接著設計具體活動的目標,最後設計活動階段目標。
(一)對照《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綱要》,考察活動的內容範圍
綜合實踐活動領域包括: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人與自我。這些方麵所要達到的目標在綜合實踐活動的指導綱要中已作了規定,因而在設計目標的時候我們首先要考慮這些目標。比如開展人與自然領域的活動,對照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綱要,我們可以發現與這一方麵有關的活動應該實現以下目標。
1.小學
親近周圍的自然環境,熱愛自然,初步形成自覺保護周圍自然環境的意識和能力;接觸自然,豐富對自然的認識;欣賞自然世界,發展對自然的熱愛情懷;通過豐富多彩的活動,理解人與自然不可分割的內在聯係;知道如何保護和改善自然環境,並身體力行。
2.初中
增進學生對自然的了解與認識,逐步形成關愛自然、保護環境的思想意識和能力;走進自然,增進對自然的了解與認識,理解人與自然的內在聯係;關心自然環境,自主探究自然問題,具有環保意識;參與環境保護的活動,形成初步的環境保護能力。
(二)考察開展的活動領域
《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綱要》的“總則”部分指出:綜合實踐活動包括指定領域(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技術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和非指定領域(如班團隊活動、校傳統活動〈科技節、體育節、藝術節〉、學生的心理健康活動等)。並對指定領域與非指定領域各個方麵的具體目標作了規定。因此,在設計活動的具體目標時要注意本主題屬於哪一領域,《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綱要》中又是如何規定的,然後再去製定活動的具體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