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作量的管理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同時,還反映出學校對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的重視程度。由於教師在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時,往往準備時間長、實施方案複雜、過程辛苦、責任重大。學校在計算教師工作量時,必須考慮如下因素。
(一)活動場所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場所可以在學校內部,也可以在學校外部。相對而言,在學校外部,教師花費的時間、精力可能就要多一些。因為,活動場所在學校以外,涉及的人員多,聯係複雜,組織也較為困難;同時,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碰到方方麵麵的問題,有的問題解決起來還比較困難。
(二)學生人數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是麵向全體學生的,每一個學生都要參加,但不是每次活動每一個學生都要參加。有的是教師確定研究課題,學生根據興趣、愛好分組,有的是學生自己確定研究課題和內容,因此,參加的人數會不一樣。人數不同,教師的工作量也就不一樣,有的需要個別指導,有的需要小組指導,有的需要全班指導。
(三)承擔任務
在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中,教師承擔的任務不同,付出的時間、精力也就不一樣。有的活動需要教師進行全程設計、組織與管理;有的活動僅僅需要教師對活動過程進行指導;還有的活動可能是邀請其他人員進行指導,教師隻需要進行組織和聯絡。因此,在計算教師的工作量時,應區別對待。
(四)課時規定
不同的活動主題,其課時安排也是不同的。有的活動主題的計劃可能是10課時,有的可能是20課時。不同的計劃課時決定了活動主題的持續時間的長短。就像學科課程一樣,是一學期60課時,還是一學期80課時,這一點在計算工作量時必須反映出來。
(五)資源開發的複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