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陶行知的“生活教育”思想以樹立人民為主體,以真正的“共和國”的誌向為基礎,以“民族”“集團”“社會”“生活”為主要組成部分的。陶行知在推行其實踐的過程中,特別是抗戰期間,他將民族解放作為第一誌向,並以“個人”的“生活”為“民族”的媒介,把民族解放和人民解放統一起來。他把“民族”這一命題放在被帝國主義侵略這一恰當位置上的同時,還展示了包括階級概念的人民“大眾”的這一命題。這“生活”和“民族”媒介物即“集團”“社會”。陶行知基於以上三者的關係,在實踐中采取“集團”和“個人”即“集團”“社會”和“生活”的結構。預示了人民為主體、以發展為基礎的“集團”和“個人”的相互發展。
所謂“生活”,根據陶行知的解釋,即一切為人民“大眾”的發展,這就是“教學做合一”[2]。“生活”即以“做”為中心,亦以人民“大眾”本身的存在形態“動”為核心的對第一義環境的工作和由環境派生的自我複原及環境變革。作為自身變革的“行知行”,[3]以自我發展為中軸而結構化,是依靠主體和環境的“知”的相互交流來進行的。把握“集團”內的諸社會關係,從自身的抑製狀態中尋求解放,以自我解放為主體,設定“集團”的自我形成。本文著眼於陶行知“生活教育”思想確立後至開展“工學團”的實踐以前的人民的“生活”,探討“生活”同“集團”的關係以及“集團”的存在形式,分析作為探尋人民“大眾”覺醒途徑的“鄉村師範”(1927年3月—1930年4月)的集團論。
陶行知開展“平民教育”運動時,正值孟祿調查中國教育(1921年)之際,他痛感農村因教師不足而欠缺正規的學校教育,熱情地宣傳設立“鄉村師範”,強調培養“鄉村教師”的必要性[4]。在陶行知看來,所謂“鄉村教師”不是那種在城市的師範學校接受教育,偶爾去農村搞搞教育實習、對農村感興趣而留下來的人,而應該是那些清楚地了解農村狀況,並且有一顆同農民同甘共苦之心的教師[5]。他為了培養“鄉村教師”而構思創辦“鄉村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