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數字校園實驗項目”驅動的模式發展
模式建構是“數字校園實驗項目”頂層設計和發展規劃中的重要內容。實際上,自項目啟動時開始,數字校園建設模式就是一個重要的研討命題。例如,有些專家提出應該以“大平台”概念推進數字校園建設,即集中資金,整合資源,調動專業力量,集約化地推進“數字校園實驗項目”;有些專家提出應該讓學校成為數字校園建設的主體,推動學校對信息技術在學校教育教學各個業務領域(特別是教學核心過程)中的應用。圍繞這一問題,專家們展開了深度、有意義的對話。實際上,這種“模式”問題反映在數字校園建設與發展的多個層麵,如市、區級層麵的模式特征,校級層麵的模式特征,業務融合層麵的模式特征。伴隨著全市範圍內數字校園的建設與發展,各區由於區情差異,數字校園建設表現出不一樣的發展特征,采取了不一樣的推進路徑,致使數字校園建設與發展的“模式”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由於中小學數字校園發展是一個涉及麵廣、關聯性強、動態特征顯著、技術發展驅動的綜合實踐,數字校園發展“模式”的生成受到一線實踐者們的普遍關注。一方麵,“模式”是客觀存在的。就百所中小學數字校園項目發展而言,市級層麵上逐漸形成了“市級定方向、區級抓統籌、學校抓應用、企業供服務”的發展模式;區級層麵上已經逐漸呈現了個性特征顯著、發展差異明顯的區域信息化發展模式,如海澱區的“突出個性的疊層式發展模式”、大興區的“區域統籌雲服務模式”等。另一方麵,數字校園發展“模式”就個體學校、個體區域而言,其適用性是發展的。例如,特定區域是以“個體模式”漸進開展數字校園建設還是以“區域模式”整體推進數字校園建設就是有條件的。以“個體模式”建設數字校園存在建設成本高、運維及可持續發展難度大等突出問題,其優點是能夠推動學校提升信息化領導力,並且推動學校層級的教育信息化體係建構,即在校長及領導集體統一領導下,將學校各類教育教學、學校管理業務放到信息化環境下來再建構、再創新。以“區域模式”整體推進數字校園建設能提高信息化建設效益,提升投資績效,容易建構專業化的運維環境等優勢。但同時,在區域層麵上推動數字校園為特征的信息化建設,難以建構與之相適應的區級信息化體係,區級層麵的跨部門協作、區校兩級的信息化協調建設會帶來個體數字校園麵向整體提升(特別是基於信息化環境下的學校整體發展)的難度,導致信息化融合發展周期長。如果在發展周期中由於人事變動、組織機構調整等(在現有體製下,變化是實踐上的常態),就不容易實現其預期目標。此外,我們在實踐中發現,“區域模式”整體推進適合信息化應用深度不高的區域,而“個體模式”建設數字校園適合學校發展具有前瞻性、信息化應用水平高或學校教育教學發展水平高的區域。因此,數字校園建設與發展的區域模式是相對的、有條件的,不是絕對的、一成不變動的,我們應在實踐中動態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