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堂教學工作技能的含義
課堂教學工作技能是指教師運用已有的教學理論知識,通過練習而形成的穩固、複雜的課堂教學行為係統。課堂教學技能包括三個方麵的意義。
一是技術層麵。主要是指基本的操作規程和方法要領。課堂教學技能的技術層麵主要是針對教學過程中客觀化的操作規程、方式方法而言,是從眾多的教學行為經驗和一定的教育理論中概括抽象出來的要求和要領,教師可以通過學習而掌握並在教學中運用。
二是能力層麵。主要是指教師對技術層麵的操作規程、方式方法、要求要領的主觀掌握和運用並形成熟練的教學能力的行為方式。能力層麵所強調是教師如何以自己的行為經驗和體悟去掌握和運用技術層麵業已形成的操作規程、方式方法、要求要領,其側重點在於教師的掌握和運用,使之主體化為自己的教學行為方式。
三是創造性和藝術化運用技術層麵。這是指教師在掌握並熟練運用各種課堂教學技能且已形成一定的教學行為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和積累教學經驗,提升綜合素質和教育修養,達到創造性和藝術化運用教學技術,從而形成獨特的個人風格的教學境界。這是課堂教學技能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課堂教學藝術,雖然不是每個教師都能輕易達到,但卻是每個教師所應該追求的目標。
課堂教學工作技能與教學理論知識、教學能力是相互聯係的。教學理論知識是人腦中形成的教學經驗係統,教學能力則是個體順利完成教學活動任務的直接有效的心理特征,這兩者是掌握課堂教學工作技能的前提,並製約著掌握課堂教學工作技能的速度和深度。例如,教師對學習動機理論的掌握,是形成“激發和維持學生學習動機”教學的先決條件。該技能就是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反複運用學習動機理論,逐漸固定下來的。教師掌握的學習動機理論知識越多,理解越深,獲得和改進該技能的可能性就越大,形成的技能水平就越高。反過來,課堂教學工作技能的形成和發展亦有助於教學理論知識的掌握和教學能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