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確認受中國影響的說法
由於各種有關中國的書刊的介紹和描述,以及歐洲人對中國的興趣和好奇,在18世紀下半葉至19世紀上半葉,科舉考試製度在歐洲尤其是在英國知識界已為人們所熟知。曾經擔任英國駐廣州領事館翻譯和領事的密迪樂(Meadows)在1847年於倫敦出版的《中國劄記》一書中說:中國奉行由賢能之士組成政府的原則,“對於以此原則為基礎的科舉考試製度的存在,每一位受過教育的歐洲人都了如指掌”。[35]密迪樂這麽說是有根據的。因為16世紀至19世紀中葉,歐洲人對遙遠的中國充滿了好奇,對處於另一文明係統的東方古國中國的一切皆感到新鮮,特別是在18世紀曾出現過全歐洲範圍內的“中國熱”或“中國文化熱”,而當時有關中國的書刊中又常有描述科舉考試的章節,因此,一般歐洲知識分子多知道中國的科舉製。在這種情況下,歐洲國家後來出現的考試製度自然多少會受到中國科舉製的影響。歐洲國家文官考試製度的建立曾受到大學中競爭性考試的啟示,但英國的大學筆試至18世紀才開始,而在當時中國采用競爭性的公開考試選拔人才的方法在歐洲已廣為人知的情況下,牛津、劍橋等大學19世紀初建立的學位考試製度至少間接受到過中國科舉製的影響。[36]
以往鄧嗣禹等人的研究雖舉出了大量資料說明英、法、美等國建立文官考試製度曾受中國科舉的影響,但因為沒有舉出直接指明“這是借鑒中國科舉而來”的資料,因而被一些人認為此說尚不能確立。筆者認為,由於東西方文化和國情之間的差異,18世紀、19世紀的歐美國家不可能像10世紀、11世紀的高麗、越南等東亞國家那樣照搬中國的科舉製,朝鮮科舉有進士和狀元,越南科舉連貢院和八股文也學過去,這種情況隻能出現在漢字文化圈的國家。對西方國家,關鍵是看其是否吸取了考試選才的本質精神——公開競爭、平等擇優,至於考試的內容和具體方法不可能會一樣,因此,在已證明西方考試製度是將科舉考試的平等原則借鑒過去的情況下,如果我們能夠找出英、美等國實行文官考試之後的明確的定性說法,則可以使科舉西傳說得到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