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關係到千百萬青年學子的人生道路和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係到高等教育的質量和基礎教育的改革,承載著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穩定的重任,承載著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因此高考改革曆來受到教育界乃至全社會的高度關注。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高校招生考試改革作了提綱挈領的論述,將《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中描述的高考改革藍圖推進了一步;經過近3年廣泛調研而製定,於2013年12月初步公布的考試招生改革總體方案,不僅明晰了高考改革的路線圖,而且明確了改革的時間表,標誌著高考改革進入一個新階段。
一、高考製度應與時俱進
“考試招生改革總體方案”又被一些媒體稱為考試招生“總綱”,它包含了從初中到博士生招生的整個考試招生係統的改革,其中有關高考的內容更為具體:全麵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探索“減少考試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實行社會化一年多考”等改革。普通高校逐步推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製。加快推行職業院校分類招考和注冊入學,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一些報考高職院校的學生可不參加高考,學校依據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傾向性測試成績錄取。[2]
這次新一輪的高考改革力度較大,是一個很有改革精神的方案,特別是“減少考試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實行社會化一年多考”等改革,引發了大眾熱議和媒體圍觀,肯定者不少,感到困惑者有之,不讚成者也有之。
高考製度被認為是相對最為公平的招考製度,受到廣大民眾的擁護,為什麽還要改革?這是因為再好的製度實行久了都會出現弊病,或者說背離了製度設計的願望,更何況高考這樣影響重大的製度。早在一千多年前,唐人沈既濟在論人才選舉製度時便指出:“物盈則虧,法久終弊。”[3]這8個字很精練地道出了事物發展變化的一個規律,到今天還可以廣泛地用來分析許多事情,包括高考製度。唐代是中國實行科舉製度的初期,但在多年運行之後,考試選才的利弊已經出現,因而討論的一些問題與今天關於高考的爭論十分類似。考試製度必須與時遷徙、不斷改革,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發揮出強大的作用,才具有長遠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