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考改革為主的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是教育體製改革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社會至為關注。為了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考試招生熱點、難點問題,經過廣泛調研和認真研製,2014年9月3日出台了《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回應社會關切,在促進教育公平和科學選拔人才兩個方麵盡力取得平衡,可以說是一次兼顧公平與科學的高考改革。
一、招考改革公平優先
公平與科學是這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最主要的兩個方麵。這次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四:一是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二是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三是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四是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其中促進公平擺在科學選才之前。教育部負責人就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答記者問時,提到改革的基本原則之一是“確保公平公正”。[2]也就是說,這次改革實際上是將公平放在首位的。
自從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以後,高校分層更加明顯,考生素質千差萬別,通過統一考試甄別學生的能力和素質,為所有高校提供唯一錄取依據,麵臨越來越多的困難,“分數決定論”越來越不符合時代的發展。要建設創新型國家,對高考這樣注重統一標準答案的大規模選拔性考試必須加以改革,改變分數至上的教育和招考模式。但同時,老百姓最希望、最關注的還是高考改革要保障公平,招生考試方式越多樣,越不依賴分數,客觀上對沒有社會資本的家庭就可能越不利。因此,如何在推進高考改革多樣化的同時,盡可能維護高考製度的公平性,是改革設計者始終考慮並努力尋找平衡點的一個問題。
在考試招生中是公平為首還是效率優先,在教育理論界是一個爭論的話題。一般而言,所謂高考公平是指基於考試成績的公平,即“在分數麵前人人平等”;效率是指綜合各方麵因素,不拘一格地選拔優秀人才。“效率派”認為中國已到了一個不必刻意追求公平,而應注重效率的時候,高考製度應徹底改革。“公平派”認為公平選才是社會大眾對高考最為關注的一個方麵,也是高考製度的基本功能和精神之所在,公平競爭是高考製度的靈魂和根本,“多元錄取”“綜合評價”要注意保證操作過程的公平和公正,避免金錢和權力對招生工作的幹擾。[3]不難發現,“公平派”與“效率派”是分別基於不同的視角與立場在談論高考改革,其實質是不同高考利益主體對高考改革的現實呼聲與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