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了解學習教育哲學的意義,掌握學習教育哲學的基本方法。
教育哲學不是高深莫測的學問。如果每個人都需要哲學,那麽教師更需要教育哲學。在教育學科體係[67]中,教育哲學事實上承擔著重要的使命。在基礎學科、基本學科、分支學科、交叉學科、應用學科的教育學科大家庭中,教育哲學其實應和教育史、教育心理學乃至教育社會學一樣,成為基礎學科[68]。從教育哲學的基本內容中可以看到,它解決了多數教育學科的最基本的問題,或間接滲透在各種教育理論的爭論中,教育哲學對於理解其他教育學科的內容是不可或缺的。此外,不可忽略的是,教育哲學有著鮮明的實踐應用取向。這都需要教師更多地明確教育哲學知識的意義,形成學習教育哲學的方法。
一、教師學習教育哲學的意義
對於教師來說,首先,教育哲學是一門理論學科,有著其他理論學科相同的用處。理論有什麽用是一個根本問題,簡單來說,理論從三個方麵是有用的:教育理論為思考教育問題提供思考框架,這種框架使對問題的思考不至於偏頗;教育理論為實踐提供模式,任何理論都會提供一些原理和原型可供實踐參照;理論為決策提供參考,理論、經驗和不間斷的分析比較是決策的三個主要依據。
其次,教育哲學作為人文學科而對教師有用。教育哲學和哲學一樣,屬於人文學科,人文學科是關於“應該”的,相對於科學僅僅是對“是”的追求和呈現。教育哲學的關於“應該”,並不僅僅是哲學家和教育哲學家規定的“應該”。通過哲學和教育哲學的研修,在具體情境中,“教師個體”才能決定到底“應該”如何。教育科學學科不是進入國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法規“自上而下”地推廣,就是經由教育專家“自上而下”地傳達和講授。教師自己需要什麽樣的教育哲學,卻需要教師自己去按照需要選擇,即教育哲學對教育的影響是“自下而上”地達成的。教育哲學可以比附為藝術,由教師個體分別內化而自由表達、自我實現。教育哲學可以比附為中藥,依據教育問題和情境,各人所需各不相同(當然,都會由於教師和教育的不同“體質”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