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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教學中的自由、控製與民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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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深入理解和認識教學中的自由、控製與民主問題。

一、教學自由及其必要性反思

(一)教學自由

教學自由顧名思義包含了“教的自由”和“學的自由”,但鑒於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是兩類主體和性質都不相同的活動,且關於學生的“學的自由”問題在第六章中已重點討論,我們這裏將重點關注教師“教的自由”問題。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將教學自由界定為一種教師在職業生活中的“職業自由”或“教授自由”,它不僅意味著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享有的一係列權利,而且還指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所追求的一種自主思想或行為狀態,同時也是他們自覺運用教學規律開展教學活動的狀態或結果。[44]教學自由是一個內涵和外延都很寬泛的概念,教學自由包含的內容亦十分豐富,我們可以大致從兩個方麵來理解,一是教師的教學選擇權,二是教師的拒絕權。教師的教學選擇權是教師教學自由的主要內容,這主要包括教師對教學目標、教材、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方法、教學評價等的自主選擇權利。教師的拒絕權是指教師在專業範圍內,依據自己的專業判斷,不受他人強迫,可以拒絕參與與教學無關或不利於教學的工作。

(二)教學自由的必要性

為什麽需要教學自由呢?或者說為什麽教學自由是保證“好”教學實現的必要條件之一呢?其原因在於自由是教學活動本身的內在要求,是教學活動在邏輯上和實踐上之所以能夠成立或發生的必要條件。“好”的教學,如前所述,是一種關涉意向反思、師生互動、倫理建構和創新的社會活動。由此可以說,教學自由是保證教師教學意向合理反思、保證師生良好互動、保證教學合乎倫理和教學創新的必要條件之一。

1.教學自由是保證教師形成真正教學意向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