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哲學

第二節 知識與諸要素的關係

字體:16+-

學習目標

掌握知識與經驗、常識、智慧、能力諸要素的聯係與區別。

當我們想到知識的時候,必然會聯想到一係列概念,它們與知識有著密切的聯係,如經驗、常識、信息、理論、智慧、能力等,弄清楚它們與知識的聯係和區別,是幫助我們進一步把握知識本質的有效途徑。下文擇取其中四個和知識最密切、最易發生混淆或重此薄彼的範疇予以討論。

一、知識與經驗、常識

(一)知識與經驗

1.什麽是經驗

什麽是經驗?《現代漢語大辭典》中經驗有兩個含義:“①由實踐得來的知識或技能;②經曆;體驗。”[22]其中,第一方麵是從類主體的角度談的經驗的含義;第二方麵是從個體的角度談的經驗的含義。從人作為人類社會的類主體的角度而言,經驗是人類在解決人類自身麵臨的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以及人與自我的問題的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解決問題的辦法和路徑,並傳遞給下一代的知識和技能。因此,“所謂經驗,就是從這種相互作用中產生的。在人與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由於環境始終處於變動不居的狀態之中,所以,為了能夠不斷地適應環境以求得與環境的平衡,人就必須改造或改組其既有的經驗。所以,經驗的改造或改組乃是使生活得以繼續的手段。而這種經驗的改造或改組,既能增加經驗的意義,又能提高後來經驗進程的能力。”[23]從經驗與人類社會的關係看,經驗有個人與社會之分。“經驗的改造可能是個人的,也可能是社會的。”[24]經驗有個體經驗和類經驗之分。那些能夠被人類傳承的解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自我的知識和技巧,是類經驗;而那些僅適用於某個具體情境的技巧及心靈體驗,則屬於個體經驗。

教育哲學家語錄

每種經驗都是一種推動力。經驗的價值隻能由它所推動的方向來評斷……教育者的任務就在於看到一種經驗所指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