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哲學

第二節 兒童的創造性及其教育

字體:16+-

學習目標

了解什麽是兒童的創造性,掌握培養兒童創造性的基本原則。

兒童是個哲學家,如果用實踐中的案例來支撐這個命題的成立,我們會發現,大多數案例來源於學齡前兒童,似乎沒有接受過學校教育的兒童更加容易提出哲學的問題。當兒童進入到學校以後,人們關注的不再是作為哲學家的兒童,而是關注兒童的創造性。

在中國基礎教育實踐中,關於創造力貧弱的評論是比較多的。基礎教育工作者經常抱怨是大學的入學考試即高考製約了他們的教育教學,而大學教師則抱怨中小學沒有培養出學生進一步發展的動力,沒有培養出學生應具備的好奇心、質疑能力、探究能力等。對基礎教育的諸多批判可以集中在一個問題上,即如何培養兒童的創造性。

一、如何理解兒童的創造性

創造力是指產生新思想、發現和創造新事物的能力,是人類特有的一種綜合性本領。從結構的角度看,創造力是知識、智力、能力及優良的個性品質等複雜多因素綜合優化構成的。從教育哲學的角度分析兒童的創造性要麵臨的問題是,兒童的創造性是怎麽來的呢?

創造性(Creativity)

個體產生新奇獨特的、有社會價值的產品的能力或特性,也稱為創造力。

第一種觀點認為,創造是人之為人的本質力量。即創造是人的本能,是與生俱來的本領。“創造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每個人都有創造的能力,就像小孩子生下來就會吸奶,就會走路一樣。”[13]創造的本質是對現實的批判,對現實的不滿讓個體去尋找改變的途徑,去思考用新的事物代替原來的事物,即產生了創造。創新、創造活動開始於在批判中產生的問題,發現了問題就要想辦法解決問題,就有了新的創造。

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