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學人講演錄.第2卷

二、道德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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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德的定義

首先,給“道德”可以下一個定義,但這個定義不是我給的定義,是道德哲學裏麵比較公認的定義,即道德是美德和義務的原則和規則體係,它的重心其實是落實在原則和規則體係上的。道德表現在人們的公共生活裏麵,也表現在社會組織裏麵。我們說一個人生活在社會中,其實也就是說人有義務培養美德並將其付諸實踐,有義務按照道德原則來行動,有義務來遵守道德規則。我們說一個人之所以成為人,就是說人有義務來培養美德並將其付諸實踐,有義務按照道德原則行動,有義務遵守道德規則。這種義務在康德看來是人的完全責任,就是說一個人必須而且能夠做到遵守義務,實現美德,遵守道德規則。

(二)道德是人類共同生活的需要

道德是人類共同生活的需要。道德如何貢獻於人類的生活?主要是因為我們每個人必須通過社會而共同生活在一起,沒有道德構成的規則其實也就沒有任何對承諾的一種履行,也就沒有任何共同生活和共同體。道德是一種對普遍的共同義務的承諾或承擔,有了這樣一種承擔,才對他人構成信任,才和他人構成一種關係,構成一種共同生活的關係,所以沒有道德就沒有共同生活,沒有共同體,實際上也就是說,人類存在就麵臨很大的危險,它為人類之間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信任的基礎。

(三)道德的目的

我個人認為道德作為人的生活的重要標誌有三個價值:

第一,培養一個道德的人。通過對生活的指導和對行動的道德約束,它養育一個道德的人,實際上也就是養育一個人的道德品質,使人過一種道德上可辯護的生活。也就是說,當我以一種道德原則去行動的時候,當我選擇一種道德理想而生活的時候,具有共同理性的人會認為這樣做是道德的,這就是道德上可辯護的生活。過一種值得過的生活,也是與個人福祉相關的,是跟個人的美好生活聯係在一起的生活,這就是說一個道德的人是一個懂得過美好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