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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教育的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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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中,受過不同程度教育和以不同方式接受過教育的人越來越多,“教育”這個詞也成了生活中的常用詞。一提起教育,人們總是胸有成竹,似乎憑經驗也能知其然,甚至知其所以然。但是,如何從理論上闡發教育,給出一個確切的教育概念,卻是古今中外眾多教育理論工作者和教育實踐者窮畢生精力仍難以回答的問題。

一、教育概念認讀

概念是反映對象特有屬性(固有的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人類在認識過程中,從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把所感知到的事物的共同本質特點抽象出來,加以概括、凝練,就成為概念。也就是表達這個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本質屬性,揭示它所反映的對象的特有內涵。給教育概念下定義的過程,就是概括、凝練教育本質屬性的過程,也就是揭示教育概念特有的內涵[1]。然而,一方麵,教育是個曆史的範疇,在曲折悠遠的曆史長河中,它隨社會的發展而發展,隨社會的變化而變化;另一方麵,教育還是一個發展的概念,它隨人們認識事物的手段和方法的改進而不斷精進。因此,教育概念是階段性的、遞進的,不是亙古不變的。

在西方,“教育”一詞,英文為“education”,法文為“éducation”,德文為“erziehung”,都是由拉丁語“educare”而來。“educare”又是從動詞“educed”演變成的,“e”在拉丁文中有出的意思,“ducěre”有引的意思。因而,“教育”一詞亦有引出之意[2]。

即使在著名教育家或教育思想家那裏,對教育的認識和看法也是有差異的。誇美紐斯說:“教育在發展健全個人。”杜威認為:“教育就是經驗的不斷改造。”“教育即生長。”斯賓塞堅信:“教育就是自我發展。”“教育是完美生活之預備。”桑代克提出:“教育是人類需要的滿足。”赫爾巴特斷言:“教育的全部問題可以用一個功能——道德——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