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課程開發是我國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比較熱的研究課題,它與我國三級課程管理體製的建立直接相關。
一、校本課程開發的概念
校本課程開發是依據課程管理法規,在學校在實施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前提下,通過對本校學生的需求進行科學的評估,充分利用當地社區和學校的課程資源,根據學校的辦學思想和原則,以學校教師為主體,在“學校課程”範圍內開發多樣化的可供學生選擇學習的課程。校本課程開發既包括學校課程開發,也包括對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再開發。
二、校本課程開發的理念
(一)基於學生差異性、獨特性的需要是校本課程開發的根本出發點
學校課程的實質是滿足學生發展需要,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的主要資源。但由於國家課程的強製性,學校課程標準及內容就成了國家對公民進行“普適性”的依據,很難顧及不同學校的特定要求,不能最大限度的滿足學生個體差異的需要。因此,大力倡導校本課程開發是可行之舉,它在國家、地方課程滿足學生基本知識、技能學習的前提下,滿足了特點學校學生發展的差異性、多樣性和獨特性,為全麵和諧地發展學生的個性提供了基本資源。
(二)學校及教師是校本課程開發的主體,這是校本課程開發內在的規定性要求,也是校本課程開發中必須堅持的基本理念
校本課程開發針對特定學校的實際,隻有學校最了解自身發展需要、學生發展需要、教師狀況、社區特征和家長需要。以學校作為課程開發的主體機構,才能集中一切有利於學生發展的教育資源形成特色的校本課程。而廣大教師最了解學生實際,開發出來的課程最可能貼近現實,最能滿足不同學生的差異性需求。教師作為校本課程開發的主體還體現了“教育自由權”的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