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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課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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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目標的概念

課程目標是根據教育宗旨和教育規律而提出的課程的具體價值和任務指標。課程目標是對國家教育方針和教育目的的反映。在廣義上,課程目標的含義定位於教育與社會的關係,包含了“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而教學目標又包含年級教學目標、單元教學目標和課時教學目標。在狹義上,課程目標的含義定位於教育內部的教育與學生的關係。

課程目標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教學目標的關係,以目標的概括性程度分,包括四種不同目標:

第一,教育目標是培養人的方向和規格(一定社會培養人的總要求)。

第二,培養目標是指教育目的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機構的具體化。

第三,課程目標具有時限性、具體性、預測性、操作性。

第四,教學目標是課程目標的進一步具體化,是指導、實施和評價教學的基本依據,是師生在學科教學活動中預期達到的教學結果。

論四種不同目標的關係,概括起來說,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動的最高層次,對培養目標和課程目標起著統帥、支配、製約的作用,教學目標則是實現課程目標的具體化和操作化表現。

二、課程目標的價值取向

課程目標基本價值的明確,對合理製定課程目標的自覺性、自主性具有推動作用。在具體的課程實踐中,人們製定課程目標容易出現“重其一,輕其他”的現象。因此,確定課程目標的依據也有所不同。影響較大的課程目標價值取向主要有三種,即對學生的研究、對社會的研究和對學科的研究。

一是對學生的研究(學生本位),課程目標主要反映課程促進個體成長的價值,課程的核心是情感與認知和學生行動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