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學基礎

第二節 課程設計

字體:16+-

一、課程設計的概念與意義

(一)課程設計的概念

課程設計是人們根據一定的價值取向,有目的、有結構地按照一定的課程理念,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製定的有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以特定的方式組織安排課程的各種要素,從而有結構地產生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一級教科書等係統化活動。

(二)課程設計的意義

其一,課程設計基於對課程資源的選擇,從課程設計活動中可以產生全新的課程方案,從而導致對師生的雙邊活動具有深遠意義的課程改革。

其二,課程設計對課程各要素的優化組合,對目標和學習經驗的確定,可以對目前的課程進行一些修改或重新組織,其中並不增加新的東西,而隻是以更清晰的方式將課程中各要素聯係起來,實現課程組織結構的平衡和革新。

二、課程設計的基本原則

課程設計一般遵循如下幾個基本原則。

(一)保證教育目的、培養目標的實現

課程計劃的製定必須保證學生身心上的全麵、和諧的發展,為其繼續學習深造或參加社會主義建設打好堅實基礎。在課程設置上要體現基礎性、全麵性、時代性的特點。

(二)依據課程理論科學性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類課程及活動

把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分科課程和綜合課程、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等有機地結合起來,根據各類課程和各類活動的作用、特點以及它們之間的內在聯係,統籌合理地安排其教學順序和教學課時,以體現課程結構的完整性。

(三)注重學生認知發展規律和教育各階段知識的銜接性

課程設計的製定要考慮教育各階段的相對完整性,使每個階段的學生都能受到比較完整的全麵教育。同時,在課程設置和教科書內容上,減少不必要的循環和重複,做到相互銜接,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