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會民主化是人類教育發展的重要趨勢和改革目標,而普及義務教育則是教育機會民主化實踐的主要形式。人類幾乎竭盡全力采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形式,來推動教育機會民主化的進程。其中,普及義務教育製度的不斷完善與改革,是貫穿始終的最重要的形式。
一、義務教育概述
(一)義務教育的含義
1.什麽是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16]
義務教育,是根據現代生產和社會生活發展的客觀要求建立起來的一種教育製度。它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要求適齡兒童、少年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接受一定年限的學校教育,並要求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律規定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這裏講的“義務”:一是指達到一定年齡的兒童有入學接受國家法律規定年限教育的義務;二是指父母或監護人有使其子女按時就學的義務;三是指全社會有排除阻礙適齡兒童身心發展的種種不良影響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義務教育”對父母來說,是對國家、社會、學校和子女應盡的義務;對國家、社會和學校來說,是對適齡兒童和少年應盡的一種義務;對適齡兒童和少年來說,既是他們的一種權利,又是他們對國家、社會和父母的一種義務。因此,設立普及義務教育的學校是國家和社會的義務;送適齡子女上學是父母的義務;教好學生是學校的義務。隻有當國家、社會、學校和家長都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時,適齡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得到保障。[17]
2.義務教育的基本特點
(1)義務教育的強製性。凡在國家法律規定年齡範圍內的兒童、少年,除依法免除義務教育者外,人人都必須入學接受教育,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有強製措施,所以也有把“義務教育”稱為“強迫教育”的。同時政府對義務教育法律關係主體不履行法定的義務,也要采取相應的強製措施,以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用法律來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充分體現了“義務教育”具有強製性這一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