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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教師的專業素質與專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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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深入理解和掌握教師的專業素質,形成專業發展的目標和願景;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內容、階段和發展途徑,對教師專業發展產生期待,能夠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有意識地沿著專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向專業教師不斷發展。

一、教師的專業素質

教師是教育事業的主要依靠力量,教師的專業素質關係到教育事業的興衰成敗。雖然每個教師都有自身的獨創性和個性,但是也應該具有作為師資所必備的共同素質。為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2012年我國製定並印發了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師的專業標準(試行)。根據教師勞動的特點、相關研究結論以及教師專業標準(試行),我們認為教師的專業素質應涵蓋以下幾個方麵:專業精神、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一)專業精神

專業精神是教師對教師職業所抱有的理想、信念、態度、價值觀和道德操守等方麵的傾向性係統。專業精神是教師形象的重要特征,是教師從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精神,是教師進取創新的動力性素質。專業精神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麵。

1.正確的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教師在對教育工作充分理解基礎上形成的教育理性認識和教育價值觀念。教師在肩負教書育人使命的同時,首先應該對教育的原理有深刻的領會和理解,在此基礎上形成自己正確清楚的教育觀念、教育理想與信仰以及教育價值取向,這樣才能有正確的教育態度與合理的教育行為,才能在發揮學生的主體性和能動性、組織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學生人格和才能等方麵發揮恰當而有效的主導作用。

2.崇高的敬業精神

崇高的敬業精神,要求教師能夠從教育工作中感受到作為教師的樂趣和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表現在教育實踐中,一是具有以師為樂的人生生活方式,即把為師從教作為終生追求並樂在其中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簡單的謀生手段;二是以師為榮的人生價值實現方式,即有為師從教的光榮感和自豪感,把教育工作當作人生價值的重要體現;三是以師為貴的生命意義存在方式,即把為師從教作為人生的全部意義和生命價值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