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了解教師職業的產生和發展,認識教師職業的特點,知道不同的職業特點需要教師不同的工作方式;理解教師職業的價值,從而產生對於教師職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教師既是指一種社會職業,又指這一職業的承擔者。作為社會職業的承擔者,從廣義看,教師是泛指傳授知識、經驗、技能的人;從狹義看,教師專指學校的專職教師,是指接受一定社會的委托,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在學校中以對學生的身心施加特定的影響,把學生培養成為一定社會所需要的人為主要職責的專業人員。
一、教師職業的產生與發展
教師是一種曆史悠久的社會職業,教師職業的產生與發展,是與社會分工的出現和深化,教育的產生和發展聯係在一起的。教師職業的發展變化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大的階段。[2]
(一)教師職業的非專門化階段
在人類社會初期,教師還沒有形成一種獨立的職業,這一時期主要是以長者為師,以能者為師,以吏為師,以僧侶為師等。我國古代原始部落的氏族首領和具有生產、生活經驗的長者,為了部落的生存和發展,把生產知識、生活經驗、風俗習慣和行為準則等傳授給年輕一代,這就是與生產勞動和日常生活融為一體的教育的萌芽,而承擔教育之責的長者、能人自然就成為最初的教師。我國古籍中所載的伏羲氏教民以獵、神農氏教民稼穡、包犧氏教民以漁、燧人氏教人鑽木取火、巢氏教民構木為巢、倉頡氏造字等,都表明原始社會早期是以長者為師、以能者為師。到了奴隸社會,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教育從生產勞動與日常生活中分離出來,產生了專門的教育機構——學校,也隨之出現了在學校中專門負責教授的人員——教師。但是,在學校產生後的相當長時間裏,教師並不是專職的,更不是經過專門訓練的,而是由社會官吏或僧侶兼任,這就是中國奴隸社會長期存在的“政教合一”“以吏為師”。到了封建社會,出現了私塾先生和在書院裏講學的學者,這些人雖以教書為生,但也隻是因其掌握較多的文化知識,並未接受從師的專門訓練,不具有從教的專業技能,因而也不能算是專門化的教師。在西方,最早的教師是古希臘時期出現的“智者派”,以教授無知的人有知識而生存。中世紀時期則是以“僧侶為師”,僧院學校、教會學校的神父、牧師、僧侶肩負起教師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