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概述
教學是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所形成的一種雙邊活動,也是學校各項工作的核心。本章主要介紹了教學概述、教學過程以及教學實施三部分內容,其中涉及教學的概念、作用,教學過程本質的主要觀點,教學設計、教學模式、教學環節等方麵的理念與實施。教學實施作為教學工作的重中之重,向一線教師呈現了教學實踐的理論依據。同時,教學也是一門智慧,教師不僅需要掌握理論知識,更需要巧妙地運用在實踐中,進行有效教學。
結構圖
學習目標
學完本章,你應該能夠做到:
1.初步了解“教學”的詞源,知道教學概念的多樣性,掌握教學的任務與作用。
2.理解教學過程的本質,以及不同學派和學者對教學過程本質的認識,能夠應用理論處理好教學過程中的關係。
3.明確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環節以及教學組織形式,能夠熟練地應用在課堂教學中,及時完善與反思。
4.掌握教學原則與模式,針對課堂教學中的問題做出正確的判斷,提出解決方案。
讀前反思
學習本章之前,請思考以下問題:
1.教學和課程有什麽關係?
2.教學與上課、智育是一回事嗎?
3.如何進行教學設計?
4.班級授課製有哪些優缺點?
引導案例
最近幾年,我在小學高年級語文教學中對蘇霍姆林斯基關於“不要讓能力和知識關係失調”的論述進行了探討和研究,有了較深的體會。
中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而小學則是基礎的基礎。這不單是就小學生所學習的知識而言的,還要考慮小學生在學習知識的過程中應培養的良好學習習慣和能力。也就是說,在教育過程中教師不但要考慮學生學會了什麽,更應該深思學生掌握了哪些學習方法,是否為今後在中學或者更遠時候的繼續學習奠定了基礎,鋪好了路。蘇霍姆林斯基說得好:“教師在教學和教育工作中是首創精神的締造者。小學麵臨著許多重要的任務,而其中占據首位的就是要教會兒童學習。教師主要操心的事情之一,就是在兒童應當掌握的理論知識分量跟實際技能技巧之間確定的相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