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學概論

第四章 教育與人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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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述

人是教育的對象,教育既能促進人的發展,又要受到人的身心發展規律的製約。教育隻有全麵地了解人,按照教育規律去培養人,使受教育者身心獲得健康的發展,教育的價值才能得以最終實現。本章圍繞“教育與人的發展”,介紹了人的特性、人的本質和人的身心發展的內涵;探討了人的身心發展的規律性,即順序性、階段性、不均衡性和個體差異性;闡述了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三大因素,即遺傳、環境和教育;論述了教育在人的身心發展中的主導作用。

結構圖

學習目標

學完本章,你應該能夠做到:

1.了解人的特性與本質。

2.掌握人的身心發展的內涵及其基本規律。

3.理解人的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

4.掌握教育在人的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的原因,並領會其發揮主導作用的條件。

讀前反思

學習本章之前,請思考以下問題:

1.人的發展有哪些基本規律?

2.為什麽說教育活動必須遵循人的身心發展規律?

3.教育是如何促進人的身心發展的?

引導案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丐於邑人,不使學。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