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認識教育功能的基本結構,並能夠理解現代教育社會功能的主要表現形態。
一、教育功能的基本結構
功能通常是指有特定結構的事物或係統在內部和外部的聯係中所表現出來的作用。教育的功能就是由教育的內部結構和外部結構決定的、對個體發展和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各種影響和作用。教育功能可以依據不同的標準對其進行分類。
(一)教育的本體功能與衍生功能
從結構上看,教育功能可分為本體功能與衍生功能。教育的本體功能是教育自身直接具有的功能,也可以看作是教育的職能。
教育能夠加速年青一代身心發展與社會化的進程。教育在本質上是培養人的社會活動,教育的根本目的在於促進人的全麵發展,教育活動對受教育者身心發展所起的作用構成教育的本體功能。它是由教育活動的內部結構決定的,如師資水平、課程設置、教學內容的新舊、教育教學手段的現代化水平及其運用,這些都構成影響個體發展方向及其水平的重要因素。
教育作為社會結構的子係統,通過培養人來影響社會的存在和發展,這就構成了教育的功能。教育的社會功能與教育自身的功能不同,它是教育培養的人參與到社會生活之中而發生的功能。教育的社會功能就是教育的本體功能在社會結構中的衍生,是教育的派生功能。
(二)教育的正向功能與負向功能
從作用的方向上看,教育功能可分為正向功能與負向功能。教育的正向功能是指有助於個體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積極影響和作用,負向功能則是指阻礙個體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消極影響和作用。對任何社會、任何時期的教育來說,正向和負向的功能都存在,隻不過比重不同而已,多數時期的教育以正向功能為主。但曆史上也有某些時期的教育呈負向功能,比如歐洲中世紀教育、法西斯教育、軍國主義教育等,不僅扼殺了人的個性發展,而且阻礙了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