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學概論

第二節 教育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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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教育的基本要素有哪些?各個要素的地位如何?

教育活動作為人類活動的基本方式之一,與生產活動有著高度的類似。但生產活動的結果是物質產品生產,而教育活動的結果則是精神產品與人的生產,這又使二者有了根本性的區別。

由於教育是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加之人們在分析教育活動的結構時持有不同的視角,因此,對教育活動要素的概括也不完全一樣。要素是指構成活動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的成分。認識教育的基本要素是認識教育內部結構的基礎。

從宏觀角度看,教育活動由教育主體、教育目標、教育內容、教育手段、教育環境、教育途徑六個要素構成;從微觀角度看,教育活動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內容和教育手段四個要素構成。本書主要指微觀上的構成要素。

在教育活動中存在著“教”與“學”兩種活動,更確切地說,是“教”與“學”兩種活動構成了教育。雖然參與教育活動的所有人都有“教”與“學”的責任或義務,但各自的職責重點不同,一部分人主要以“教”為職責,一部分人主要以“學”為職責。

一、教育者

教育者是指直接對求教者的素質發展起影響作用的人,包括學校的教師、管理人員、兼職教師、家庭教師、家長。其中學校教師是教育者的主體和代表。教育過程不同於對人的身心發展產生影響的其他過程,它是教育者的有目的的活動過程。所以,離開了教育者及其有目的、有意識的活動,也就談不上教育。教育者是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他把受教育者作為“教”的對象,以教育影響為手段,把引導和促進受教育者身心的發展變化作為活動目的,力求使自己“教”的對象的身心發展合乎社會的變化。教育者在教育過程中的主體性的表現為:教育者是社會文化和價值取向的傳播者;是科學知識和社會文明的傳授者;是教育活動的設計者、組織者和實施者;是學生學習與發展的指導者;是具有自我提高能力的終身學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