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從生命個體成長的角度,討論人類生命個體在追求幸福生活過程中應具備的文化素養,也就是前麵講的,理想教育文化對人類生命個體素養所要求的素質特征。
人類生命個體要實現自身幸福生活,除具有“最佳公民”素養的家庭、社會成長環境和理想的學校教育環境外,生命個體在成長過程中,即生命個體進行社會化的過程中,還必須有能夠承載幸福生活的基本素養。否則,無論多麽理想的“最佳公民”社會,無論多麽理想的學校教育,追求幸福生活的主體既不能成長為未來的“最佳公民”,也不能夠實現自身的幸福生活。
在討論之前,應強調:由於每個生命個體的靈動能力不同,所以追求的“幸福生活”感受不同。“幸福生活”是生命個體的精神感受。雖然“精神感受”與“物質感受”緊密聯係,但是其實質具有很大的差別。“幸福生活”與生命個體的“靈動能力”和發揮“靈動能力”的條件緊密聯係在一起,即超越了生命個體所具有的“靈動能力”或能夠發揮“靈動能力”的條件,去追求不可能實現的“幸福生活”或超目標的“幸福生活”,不但得不到“幸福生活”,反而走向反麵。因此,借助蘇聯心理學家維果茨基的“最近發展區”概念,確定生命個體追求“最近幸福生活”的目標,即生命個體在追求“最近幸福生活”目標過程中,實現“精神幸福”與“物質幸福”的統一。所以,應進一步強調“幸福生活”是貫穿在生命個體追求“最近幸福生活”的過程中。“幸福生活”是“過程”而非某個“狀態”,或者說,是“狀態”的連續。這“狀態”的過程,是從生命個體的誕生直至生命個體結束的整個閉區間。因此,形成承載生命個體幸福生活所具備的素養特征{獨立 追求 養控 審美},在過程與程度上必然存在差異性。也正因為如此,人類生命個體社會化才成為可能,生命個體組成的人類社會才異彩紛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