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給定了理想教育文化中的學校文化集合,這一章仍然以曆史的、思辨的、實證的方式加以討論。但是,在討論前有必要澄清一組關係,否則容易混淆。在第一篇的第三章第二節專門討論了“需要教育關注的要素及其考量”,那麽需要關注的實踐、問題、方法、工具、技術、表述等“六要素”與學校文化集合“四元素”是怎樣的關係呢?其實,“六要素”用意是讓教師在組織設計教學過程中不要忘記這六個方麵的內容,至少這六個方麵基本上呈現了人類形成現實經驗關係的過程,即知識的形成過程。這樣,人類生命個體就清晰了學習內容的來龍去脈,而不是最佳公民個體依據個人的好惡強加的。不僅曆史如此,未來也如此。所以,“六要素”在學校教育過程中,更突顯教育內容的地位。當然,具體的教學內容,則需要教師根據國家的規定,結合學校、教師自身及學生實際,做具體安排。因此,“六要素”側重於教師更多關注學生的認識論。
然而,“四元素”作為一組合概念,除學校實施的各項教育體現“四元素”要求外,在課堂教學更多強**師關注“四元素”教學方法,以此實現對未成年或成年人類生命個體“六要素”的教育。由此可見,學校文化集合突出的是方法論。
以同一個詞“實踐”為例,看其在不同組合中的作用。“六要素”中的“實踐”,突出了實踐的過程,在過程中感受內容,即從實實在在的生活、工作、學習中,積累感性認識,從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總結規律,上升為理論。所以就其本質來講,同為一詞“實踐”,“六要素”中的“實踐”,側重於人類生命個體在實踐中的認識感受,即突出了“認識論”傾向。而“四元素”中的“實踐”,在集合組合概念中,突出了以“實踐”獲取或豐富“現實經驗”的方法。這個“實踐”概念具有弗蘭西斯·培根——科學實驗的含義,強化了“方法論”的傾向。因此,在學校教育範疇,學校文化集合,在方法論上更具有廣泛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