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管理學(第三版)

第二節 學校工作決策與計劃的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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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麽要製訂學校工作計劃

學校工作計劃是指導學校工作的基本文件,它是在一定的觀念和政策的指導下,為實現學校工作的任務和目標而對學校工作的內容、規則、步驟、資源分配以及方式方法的通盤預先安排。

為什麽要製定學校計劃?因為它在以下幾個方麵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

第一,為學校的高中層管理人員提供明確的方向與政策,以便作為指導和協調工作的方針。

第二,通過說明學校工作所要達到的最終成果及其標準、工作步驟和日程,使每一個工作人員明白對全校、所在部門及個人的期望是什麽;同時使每個部門和每個人明白自己與其他人的工作聯係,以加強彼此的協調。

第三,預先估計在計劃執行的過程中會發生些什麽問題,以便提前采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從以上的分析中不難看出,學校的工作計劃必須包括以下內容:工作目標、政策與規定、活動內容與程序、日程安排、方式和方法、組織、績效及其衡量標準、必要的控製措施。

二、學校計劃的類型

1.按層次可分為總體計劃、中間計劃和具體工作計劃。

總體計劃是學校決策層所做的全校性的工作計劃,它規定一段時間內學校總目標、總任務、總政策、總體的活動項目和措施。它要回答的問題是:學校工作要向什麽方向發展;有哪些可利用的資源及如何配備;組織上如何安排,什麽人去負責什麽事情,要達到什麽成果,什麽時候完成。

中間計劃是落實總體計劃的協調計劃,是由學校的職能部門所製訂的。它要回答的是:如何有序、有效地落實總計劃;需要什麽資源以及如何獲得;什麽時候開始實行方案;什麽時候以及在什麽地方協調哪些人員、部門的哪些活動;什麽人對什麽業務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