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公開,是指教育部門(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也包括相關政府機構),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獲取、利用、傳播、保存和負責處置的信息,隻要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與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內容,都應該向社會公開。教育信息公開是個係統工程,主要涉及信息公開的主體、信息公開的內容、信息公開的方式、信息公開的保障四個方麵。
一、教育信息公開的背景
(一)信息公開是世界行政改革的主要趨勢之一
“自二戰結束以後,一場以行政公共信息公開為核心內容的改革在全球範圍內興起。為實現行政公共信息公開的製度化和規範化,美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和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都先後製定了統一的信息公開法。毫不誇張地說,行政公共信息公開已經成為時代的潮流。”[14]截至目前為止,世界上已經有40多個國家或地區製定了信息公開法,采用了政府信息公開製度。
(二)信息公開是我國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我國政府改革的重點是轉變政府職能,強調從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從管製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從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轉變,從免責行政向責任行政轉變,並最終建立和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製和政府運行機製。“公開是現代社會的一項基本特征,它有別於傳統社會慣有的封閉、獨斷、暗箱操作,體現了民主、開放、科學決策的現代管理新思路。”[15]
黨的十五大提出“政務公開”;黨的十六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小康社會的重要標誌,提出“健全民主製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政府重大經濟社會問題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決策程序,充分利用社會智力資源和現代信息技術,增強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在十屆全國人大會議上,把政治文明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一起寫入了憲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本質和核心是人民群眾當家作主,享有管理國家和社會的權力;而沒有政府信息公開,就很難做到實質性的政治參與,人民群眾的主人翁地位就無法保證。從這個意義上講,沒有政府信息公開,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主義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