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在職培訓是指對已在崗位的教師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再培養。孫子說:“兵眾孰強?”“教戒為先”,“士不教,不用也”。孫子的這一“教戒為先”的思想,在今天的人事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不教不用,用養並重也成為了現代人事管理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是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對教師的管理更應該遵循這條原則,重視並組織好在崗教師的培訓。
一、教師在職培訓的意義
1.是職前教育的繼續延長
師範教育是培養教師的專業教育,它同其他一切職業教育一樣,是就職前的教育,是準備性的教育,是獲取教師資格的教育。以往我們所說的教師教育就是這種職前教育,職前教育主要是進行基礎教育(即教育專業和普通文化專業方麵的基礎教育),不能進行實際訓練,雖然在教育過程中設有教育實習,但由於時間短,要掌握學校教育實際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識、技能、態度等是不可能的,有必要在就職後進行具體的特殊的專門教育,這就是教師的在職培訓。在這個意義上講,健全的教師教育應該包括職前教育和在職培訓,二者缺一不可。這是因為,在職培訓可以彌補職前教育的不足,能針對教育工作的問題謀求改進的方法,激發教師進行教育科學研究,提高學術水平。20世紀70年代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在師範教育的改革上,已把注意力轉移到在職教師的培訓上,使教師的在職培訓製度化。例如,1971年英國的詹姆士·波特就提出了以職前教育、任用初期的試用與培訓、在職教育的三段師範教育體製代替以往的一段師範教育體製。這一提案的實質無疑是把教師的在職培訓作為培訓師資不可缺少的有機組成部分。我們是否可以概括地說,無論從教師培養的時序上看,還是從教師教育的內容發展上說,教師的在職培訓(在我們看來教師任職任用初期的培訓也可以稱為在職培訓)都可以說是教師教育的第二階段。由於教師在職培訓的製度化是終身教育思想在教師教育中的具體表現,所以有人也把這稱之為教師培養的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