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管理學(第三版)

第十一章 教師人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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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教師人事行政的涵義與意義

一、涵義

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人事就是用人治事,協調和統一人與事、人與人之間關係,根據“人”與“事”的特質,通過相應的途徑,使“人盡其才”即人的內在潛能獲致最高的發揮與利用。使“事竟其功”即以最經濟的手段獲取最大的效果,使“人事相宜”即事能得其人,人能當其事,人和事有機結合。

教師人事行政,就是教育行政部門通過一係列的規範,製度和措施對教師的選拔任用、調配、培訓、考核、工資、獎懲及福利待遇等事宜所實施的管理。其根本目的是為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質量高、數量足的教師。

二、意義

教師人事行政是開發教師人才資源的重要手段。教育活動需要人、財、物等多種資源的投入,而現代資源理論和人事管理新觀念指出了人是資源中最寶貴的資源,是一種取之不盡的資源,通過科學的管理和開發,調動和開發人的潛能,就可以使其升值,進而創造出更大的價值。我國現擁有一支人數高達1000多萬的龐大教師隊伍。這一豐富而寶貴的人才資源,改革開放以來,日益為人們所關注。但也由於教師所處社會環境的變化,形成了對教育改革的挑戰,加之人事管理改革滯後,使教師流失、浪費等問題突出。因此,必須通過人才資源的有效組織、合理調配、積極培訓、適宜的激勵等方法的選用,幫助教師合理設計自己與自身的工作,促進教師工作的成功,獲致教師人格、能力等多方麵的發展。這既是現代教師人事行政的重要任務也是教師人事行政的作用所在。

1.教師人事行政可以對教師實施綜合管理和優化配置

現代人事管理與傳統人事行政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注意到了用人是一個係統工程,必須強調人力資源管理的綜合性。這種綜合性在教師人事行政中就表現為,教師的選拔任用、培訓等工作不僅注意教育的現實需要而且預測到未來的需要,不僅注意現實的選拔還要為未來投資,不僅要對適用的教師個體進行分析還要對全國或地區的教師整體進行分析。此外,還要考慮各級各類教師之間的比例,優化組合與平衡發展的問題。以保證和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的優化和教育人力資源使用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