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管理學(第三版)

第二節 教育財政體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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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預算管理體製

教育是公共支出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教育財政體製是國家財政體製的一部分。教育投入中的諸多問題與財政管理體製和教育財政體製直接相關。討論教育預算製度首先應了解國家預算管理體製和教育管理體製。財政管理體製是規定各級政府之間劃分財政收支範圍和財政管理權限的根本製度。財政管理體製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財政體製主要包括國家預算管理體製、國家稅收管理體製、國有企業財務管理體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製、財政投融資管理體製和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等。狹義的財政體製是指國家預算管理體製。

國家預算是法定的政府年度財政收支計劃。它不僅規定國家財政的收支指標及平衡狀況,同時也是重要的立法文件,必須由政府遞交國家權力機關審批後方能生效和執行。預算管理製度涉及到預算內容、預算形式、預算編製方法、程序和步驟、預算年度和預算審議與監督等。預算內容主要有預算收入、預算支出等。預算形式有單式預算和複式預算。預算編製的方法有分項排列預算、增量預算、規劃預算、零基預算和績效預算等。預算編製的程序和步驟主要包括預算編製的準備、測算預算控製指標、編製預算草案和預算草案修正等步驟。預算年度是指預算收支的起止的有效期限,有曆年製和跨年製兩種。預算審議與監督指立法機關對預算進行表決和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曆史上最早關於預算的思想散落在早期政治哲學家的著作中。柏拉圖、馬基雅弗利、霍布斯、孟德斯鳩和洛克等人都直接或間接地論述過政府預算。現代意義上的國家預算製度最早形成於英國。1832年英國國會通過法律,規定財政大臣每年必須向國會提交全部的“財政收支計劃書”。我國自周朝以來,曆代封建王朝大都有中央財會製度並有一定形式的預算。但現代意義上的國家預算出現在清朝末年。新中國成立後,政務院於1951年正式頒發《預算決算暫行條例》。但計劃經濟體製下的財政主要是生產建設性財政,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國家正在逐步建立公共財政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