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管理學(第三版)

第二節 教育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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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測與教育預測的含義

所謂預測,是指預先或事先對事物進行推想和估計。現在預測科學中所使用的預測概念一般是指人們利用已掌握的知識和手段,預先推知和判斷事物未來或未知狀況的結果。科學的預測無疑是指在辯證唯物主義指導下,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的推測。從其本質上講,科學的預測是符合預測活動規律的預測。這一規律即指預測活動存在的客觀條件和反複出現的因果關係。預測所賴以存在的客觀條件,即為科學技術的發展與生產、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也就是人類認識自然和社會的客觀需要。預測活動中反複出現的因果關係是預測對象本身的發展規律。隻有掌握預測對象的發展規律,才能真正認識預測對象,才能對預測對象的未來發展做出正確的判斷。

從科學預測的依據來看,預測者要以社會需要、經驗和情報資料為依據,做出預測。社會需要與價值判斷的差別影響著預測的結果,影響著預測的成功與否。質量高低又與預測者的經驗知識有著密切的關係。情報資料的完整性、連續性、係統性、準確性如何,直接決定著預測的精確程度。因此可以說,社會需要與預測者價值觀的趨於一致、預測者的知識經驗及情報資料的掌握情況同預測的科學性有著直接的關係。

教育預測是指人類在教育領域中從事的預測活動。也就是以教育現象為預測對象,對其發展趨勢或傾向做出科學的估計。教育預測具有預測活動的基本特征即前提性、時間性、描述性。

前提性是指教育預測與其他預測一樣,都是在一定前提條件下做出來的。而前提條件又分為必然性前提和假設性前提。必然性前提的獲得是以真正掌握預測對象的本質規律為根本條件的。以必然性前提為條件的預測是比較肯定的預測。但由於事物的未來狀況難以預料,所以需要假設性前提條件。這時所做的預測,往往是對事物未來各種可能性的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