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管理學(第三版)

第六章 教育政策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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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政策概述

一、政策

政策(Policy),通常也被稱為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是現代國家公共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概念之一。政策科學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興起和發展的一門獨特的研究領域。

政策是指國家、政黨等為實現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或解決特定的社會問題而製定的行為規範和準則,表現為一係列的綱領綱要、發展規劃、法律條令、行政決議、措施方法等形式。政策是以利益為基礎的。政策學者戴維·伊斯頓(David Easton)認為:“政策是對全社會的價值做權威性的分配。”[1]以法律或權威為合法性基礎,公共政策可以對社會資源行使管理、分配和再分配的職能。從社會資源和利益分配的角度來理解,政策與法並沒有本質的區別,都是規範國家和社會生活的一種政治措施。在內涵上,政策的含義更為寬泛,包含法律等多種形式,而法則是定型化、強製性實施的政策準則。政策的法律化是現代國家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

二、政策的基本特征

(一)政策是國家意誌的集中體現

作為一種配置社會資源和利益的製度安排,政策集中表現了在社會中居於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利益訴求和價值取向。現代國家尤其是政黨政治的國家中,政策製定的出發點和歸宿都是維護執政黨和政府所代表的階級、階層的利益。體現國家意誌是政策的基本特征。一個國家在不同的時期都會麵臨不同的社會、政治和經濟問題,這些問題往往相互交織,利益關係錯綜複雜,給國家治理、公共服務和公民生活帶來了消極影響。想要解決這些問題,一個重要的途徑就是采用製定公共政策的方式,通過政策的製定和執行,協調社會各種利益關係,解決這些社會、政治和經濟問題。在實際的國家治理過程中,各個階級、階層之間的權力分配是不同的。政策製定的基本宗旨是國家通過公共政策的製定,維護居於統治地位的階級的政治和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