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管理學(第三版)

第四節 科層管理理論及其對教育管理的影響

字體:16+-

一、科層管理理論

科層管理理論屬於古典組織學派的一個分支。科層體製又稱“官僚體製”。在西方,官僚體製是與同僚體製相對應的一個名詞,並非貶義。它是指像政府機關那樣層次分明、製度嚴格、權責明確的組織模式。科層理論是由德國著名學者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博士提出來的。他曾係統研究過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宗教學之類理論。當他的理想和德國的現實發生矛盾時,對權力的來源及其作用提出了疑問。他深刻地剖析了來自對上帝崇拜的神權、封建家庭的家長式統治的弊端,提出了隻有建立在法理基礎上的行政組織的權力才是最合理又合法的。他撰寫的《社會經濟組織理論》一書是從社會學角度分析行政組織的性質和職能的名著。

科層管理理論的基本觀點包括:

1.職位分類

每個組織的存在都有其組織任務,組織任務的完成必須依賴各個工作部門,每個工作部門下邊還有若幹個工作崗位,每個工作崗位都應該專業化。組織的建設就是從職務崗位的劃分開始的。

2.權力分層

組織按照等級原則,從頂層到基層有一條權力線。每個層次有著不同的職務、責任和權力。這個體係就是科層體係。

3.法定資格

每個崗位的人員必須是稱職的。所以,組織以“法”的形式規定了每個職位的任職資格和條件,對他們考核的標準和方法。

4.委其責任

除了按照規定必須通過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外,官員是委任的,而不是選舉產生的。在授權的時候,還要委以責任,他的行為必須對上級行政組織負責。

5.遵紀守法

官員不屬於任何一個社會組織的成員。他是為全體公民服務的,但他們必須遵守行政組織的紀律和規則。

6.理性關係

組織內部各個成員之間隻講理性(原則)不講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