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朱壽桐寫的《懺悔的隨想》(《讀書》2001年第9期),我也有些“隨想”,感覺不吐不快。我毫不懷疑曹禺先生他們那一代人的偉大,“過去時代的驕子”,“心地善良”,“首當其衝地承擔這個時代的罪愆”,不懷疑他們當時的兩難處境,“這些事情相對於一個當時失去了任何政治責任能力的知識分子來說都是不得不然的”,引我“隨想”的問題是,究竟什麽是懺悔?
懺悔乃是微茫個體以卑微之軀去貼近寬厚的大地,以虔敬之心穿過自身的光輝與榮耀,以樸素之質去挖掘心底那隱秘的汙垢之所,在無須任何外力強迫之下,把它們如其所是地一一彰顯出來。一個人的懺悔不應夾雜太多的怨恨情結,心裏總想著人家如何如何,懺悔就成了大比抨。懺悔的姿態不是偉大,而是平凡;不是天馬行空、口若懸河,而是腳踏實地、實實在在;不是“作秀”,贏得滿堂喝彩,而是清靜地獨自直麵自我人心,默默地叩問自我靈魂;不是讓渡他人,而是拯救自己。“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層樓,望斷天涯路”,“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這是不是也說了懺悔的境界?
懺悔總是因為有過去的某種負疚,無“疚”而懺悔,那是矯情,但懺悔並不是,或者說並不隻是對過去的某種回憶,而是承負過去的“疚”,把過去的“疚”視作當下之“我”的無法彌合的“欠缺的道德承負”,而絕不是選擇懺悔來勾銷過去,就好像拒絕懺悔者通過遺忘來勾銷過去一樣,換言之,真正的懺悔顯明的隻是“我”過去的負“疚”,以及因“我”過去的“疚”而顯明的作為個體生命之“我”的當下的歉然。真正的懺悔以懺悔為目的,說白了就是通過懺悔來昭示世人,“我”是一個負“疚”的存在,那是“我”身上背負著的“重重的殼”。真正的懺悔者決不會以所謂真誠來給自己的過去抹上一層朦朧金色的光輝,來作為撫去自己內心創傷的良藥——苟如此,則懺悔就成了手段、工具,那和拒絕懺悔者又有什麽質的區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