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究竟在何種意義上是一名教師?擁有教師資格證,那是一種社會身份的獲得,是一種符號的合理化。但要真正成為一名教師還需要我們自身不斷寄予我們所擁有的教師符號以內容。成為教師是一個過程,是一個不斷給教師之“名”以“實”的過程,所謂“名副其實”,我們憑借自身的努力使自己作為教師的形象不斷豐滿,使我們越來越像一個教師。一個人存在的過程就是不斷寄予個體人生以人的內涵的過程,我們作為教師存在的過程同樣是我們不斷增進自我教師內涵的過程。教師人生意味著不斷地充實,永在路上。
真正的教師形象還不僅是靜態的,而是動態的,是實踐著的。作為教師意味著我們顯現出自己作為教師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老師”於我而言隻成了一種形式化的身份。站在課堂上的我,和站在公共汽車上與你同座的我,是不同的我。在公共汽車上,別人稱呼我為“劉老師”,是一種符號,一種尊稱,它沒有內容。隻有當我們在真實的教育情境中,發生一種社會所期待的教育交往的時候,老師和學生才是在實踐真正的師生關係。在此意義上,是在真實的教育交往中,學生“讓”我們成為真正的老師。我們總是在對象化的實踐中,來實踐我們存在的本質。因此,隻有當我們作為一名教師顯現我們作為教師的內涵,顯現作為教師的質性存在,此時此刻,我們才是一名真正的教師,一名名副其實的實踐著的教師。
海德格爾曾說:“存在是一種顯現,一種綻放。”正是在顯現與綻放之中,我們才給予形式以真實的內容。為什麽學生使老師成為老師呢?因為隻有在我們與學生真實的教育**往中,隻有憑借學生這一對象的存在,作為形式的老師才有了真實的內容,師生之間的教育**往就是使我們成為老師的時間和空間,是我們作為教師的實踐“場域”,在那裏,教師的符號寄予了真實的內涵。作為教師,就是要在教育實踐中顯現自身作為教師的存在,就是要在真實的師生交往過程中顯現教師的本質。